內蒙古錦泰城塔煤炭有限公司城塔煤礦
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眾參與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發[2006]28號《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將《內蒙古錦泰城塔煤炭有限公司城塔煤礦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的有關內容及評價結果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建設項目概況
內蒙古錦泰城塔煤炭有限公司城塔煤礦位于內蒙古自治區準格爾旗東南部,與準格爾旗政府所在地薛家灣鎮直線距離約40km,行政區劃隸屬準格爾旗薛家灣鎮管轄。城塔煤礦井田范圍由4個拐點圈定,礦區面積2.473km2,開采標高980m~880m,礦區范圍內保有資源儲量57.48Mt,可采儲量為28.97Mt,礦井生產規模為0.9Mt/a,采用井工開采,采用長壁采煤方法,后退式回采,配套同等規模洗煤廠,服務年限為28.4a;項目總投資為14.6361億元。
二、污染排放情況及環境保護措施
廢氣:本項目運營期大氣污染主要來自鍋爐房煙氣、洗選廠篩分和輸送過程中有粉塵產生。鍋爐煙氣采取脫硫除塵器處理后達標排放,篩分和輸送過程中有粉塵產生,整個系統置于封閉的車間,配置噴淋灑水裝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達標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廢水:本項目廢水污染源主要來自工業場地的生活污水、礦井涌水和選礦工業場地廢水等。選礦工業場地廢水全部回用于選礦車間,礦井排水和工業場地產生的生活污水處理后全部回用,采取以上措施后不會對環境造成直接污染影響。
噪聲:本項目噪聲源主要來自采礦和選礦工業場地的生產設備和運輸道路交通噪聲。本項目選用低噪聲設備,運輸車輛經過村莊等噪聲敏感點時盡量減少鳴笛,限制車速等措施以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固廢:本項目固體廢棄物主要來自鍋爐爐渣、矸石、生活垃圾、礦井水和生活污水處理站排出的污泥。本項目掘進矸石用于井下采空區的充填,不出井,洗煤廠矸石運往長灘露天礦排土場;礦井水處理煤泥曬干后全部摻入末煤產品中銷售;生活污水處理站污泥脫水后與生活垃圾一并委托當地環衛部門處理。
生態環境:本項目運營期永久占地將改變原來的土地利用類型,采礦和選礦過程產生的揚塵將對項目所在區的植被、動物有一定的影響。本項目對采礦和選礦工業場地空地進行綠化,剝離表土表層進行防護等措施以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三、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要求,項目建設將有效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項目建設施工及營運期對生態環境、地下水環境、聲環境以及環境空氣等都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響,但只要認真落實報告書中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真正落實環保措施與主體工程建設的“三同時”制度,其對環境的不利影響可以得到減輕或消除,并能為環境所接受。在采取措施后,能做到污染物達標排放,不會降低當地環境質量。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形式
1、您認為本項目建設的有利方面和不利影響分別有哪些?
2、您認為本項目建設區域存在哪些環境污染問題?您認為本項目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是否完整?本項目投產后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如何?
3、您對本項目建設的什么建議和要求?
五、建設單位概況
建設單位:內蒙古錦泰城塔煤炭有限公司
聯系人:劉東 電 話:13847707717
六、公眾意見反饋
自公示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公眾可通過向公示上述地址發送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發表對本工程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將在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建議向工程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
內蒙古錦泰城塔煤炭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2日